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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知识人才从国内申请绿卡,一年内可获得批准

摘自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王先生是计算机互联网络领域的专家,在北京的一家设计院工作。他的妻子在2012年2
月中旬第一次联系我们时提到“我是来自北京的客户,详细浏览了贵事务所的网页,感
觉关于美国移民的内容很具体,印象很深刻。所以把我先生的简历资料附上,想请帮忙
评估分析一下”。然而,在对我们有初步信任的同时, 王先生的妻子对申请人在中国
工作,而我们事务所在美国办公这一点表示担忧,担心以后在材料的传递、翻译和文件
的签署方面不好操作。张哲瑞律师告诉她,其实我们有许多客户在申请绿卡的过程中人
一直在中国,我们与这些客户一直通过电子邮件保持着有效的沟通联系,因此申请人在
中国并不会对我们的工作及最后的申请结果构成任何障碍。

考虑到王先生拥有中国一所名校的硕士学位,并有三十多篇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和四
项发明专利,张哲瑞律师表示王先生可以通过职业移民第二优先国家利益豁免(NIW)
的特别方式申请美国移民。我们知道,相对一般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国家利益豁免(
NIW)由于不需要美国雇主的支持,也不需要复杂漫长的劳工证(PERM Labor
Certification)的过程,因此省去了大量相应的成本和时间,可谓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的康庄大道。但是走此“捷径”必须满足NIW的要求,就是申请人需要证明其从事的工
作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

经过几次电子邮件交流,王先生在2012年2月下旬委托了我们办理NIW申请,这个案子由
张建华律师负责。由于王先生已经满足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的基本要求,即拥有美国或外
国同等大学的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所以张建华律师在准备他的申请材料时着重
关注如何证明其能达到国家利益豁免(NIW)的申请门槛,即(1)申请人的工作及所从
事的领域必须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内在的实质性的联系(intrinsic merit);(2)申请
人所从事的工作及贡献必须在美国全国范围内产生有益的影响(national in scope)
,而不是仅对某一个州某一个城市,或者某一个人产生影响;以及(3)如果要求申请
人通过劳工证申请移民,就会有损于美国国家的利益(adversely affect the
national interest)。

如果王先生能够相应的证明他从事的工作与美国国家利益有实质性的内在联系,同时具
有美国全国范围的影响,并且他的能力高于有类似背景的美国同行,对美国国家利益做
出的贡献超过了保护美国劳工利益的需要,那么他就可能获得国家利益豁免的批准。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张建华律师首先指导王先生和他的妻子(由于王先生比较忙,他
的妻子主要负责案件的准备和联系工作)进行推荐人的筛选。王先生从他所在研究领域
的专家们获取了支持的确认后,张建华律师帮助他对推荐信进行合理的修改和润色。经
推荐人同意,这些推荐信的证明力度大大加强。王先生的杰出才能及其工作对美国的必
要性得以在推荐信中充分阐明。有了强有力的推荐信作为支撑,王先生的NIW有了成功
的基础。 我们的团队协助王先生整理了他的发表文章以及成果的引用等作为支持我们
论点的证据。

张建华律师在书写申请信的时候,着重引用了证据中最有利的部分,以之证明王先生已
经取得的成就具有远期的效益;他拥有的独特创新的技能、知识以及背景对美国的国家
利益具有贡献;并且他对美国国家利益的贡献高于与其有相同背景的同行,他在其领域
的继续工作是必需的。因此,张建华律师成功地阐明了他的成就和能力满足国家利益豁
免的标准。

2012年8月初,我们将王先生的NIW申请递交到了移民局。在申请递交的兴奋之余,王先
生及其妻子考虑到,因为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请人需要等几年的排期(
相似处境的还有印度出生的第二优先申请人)才能递交身份调整申请或走领事处理程序
(即获得绿卡的最后一步申请),所以向张建华律师进一步咨询申请EB-1A的可能性。
张建华律师表示,鉴于王先生拥有杰出的专业技能和高水平的领导能力,他完全可以尝
试提交EB-1A申请,并提出了申请EB-1A和进一步提高个人资历的简单建议。王先生的妻
子后来提到,王先生在两个月后要参加一个重要的学术会议,到时想请会议重要参加人
写推荐信支持王先生的EB-1A申请,因此决定等NIW结果出来,会议参加完之后再尝试EB
-1A。

在三个月后的11月初,王先生的妻子通过移民局网站兴奋地发现了王先生的NIW申请在
没有收到移民局的补件要求(RFE)情况下,已经获得了批准。王先生及妻子当即决定
,马上尝试EB-1A申请。张建华律师轻车熟路,仅仅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包括年末的
圣诞假期)就完成了EB-1A申请材料的准备,包括修改一封新的推荐信和更新原有的推
荐信。在得到王先生的认可后,我们于2013年1月初将全部申请材料递交到了移民局。
在不到两个月后的2013年3月初,王先生的妻子兴奋地给张建华律师和张哲瑞律师相继
发来电子邮件,告诉他们王先生的EB-1A申请在同样没有收到移民局的补件要求(RFE)
情况下已经成功获批,并对我们团队的专业和敬业精神表示由衷的感谢。

我们也十分高兴能协助王先生在一年内成功获得NIW和EB-1A申请的相继批准。

最后,如果您也对NIW或EB-1A感兴趣但不太确定自己能否达到标准,请通过 info@
hooyou.com 与我们联系,张哲瑞律师会为您提供客观的免费评估。

*为保护客户的隐私,所有身份信息均经过了修改。

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前移民官Ms.Whitaker 律师从2月4日起加盟张哲瑞联合律师
事务所:

Ms.Whitaker 律师作为资深律师和培训主任,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最优秀的服务。在加入
我所之前,Ms.Whitaker律师是美国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的移民官,为移民局工作五
年,处理过多种多样的上诉案件。长达五年的移民官工作经验使Ms.Whitaker律师对美
国移民法和美国移民局的官方标准有了非常透彻的了解,并练就了独特的洞察力,协助
我们的客户取得最好的结果。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是在美华人创办的最大的一家移民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关于美国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全方位服务,特别是 国家利益豁免(NIW)杰出人才(EB-1)投资移民(EB-5)L-1签证劳工证(PERM)H-1B签证I-485 方面的专案设计服务。在过去的十七年中我们已为数千客户成功申请绿卡。

客户可与本所律师在 硅谷纽约洛杉矶芝加哥休斯顿奥斯汀西雅图 的办公室约见面谈。 具体详情,请访问: www.hooyou.com 或联系张哲瑞律师作免费咨询: info@hooyou.com

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

硅谷 纽约 洛杉矶 芝加哥 休斯顿 奥斯汀 西雅图
电话: 1-800-230-7040, 713-771-8433
Email: info@hooyou.com
网址: http://www.hooyou.com


文摘时间: 2013-03-13 03:30:01   编辑: Xianwai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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